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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布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明确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

2021-09-17 15:06:34浏览:6 评论:0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核心摘要: 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近日公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人邱天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郭永田出席并答记者问。  张桃林介绍,《规划》深
  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近日公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人邱天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郭永田出席并答记者问。

  张桃林介绍,《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在总结近年来农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系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对凝聚各方共识加快构建农田建设新格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质量筑牢粮食生产根基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和紧迫任务。张桃林介绍,我国人多地少水缺,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加上光温、水土时空分布不均,还有利用不合理等问题,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还不强。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特别是消费结构、营养需求的提升,我国粮食需求还将保持刚性增长的态势。再加上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国在粮食安全方面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要不断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高标准农田作为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张桃林介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完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为此,农业农村部牵头形成了《规划》,并于8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重建设也重管护

  作为统领未来一段时间内全国农田建设的总体规划,张桃林介绍,《规划》具有四方面特点。第一,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立足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着眼长远和全局,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工作基础、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田块整治)、土(土壤改良)、水(灌溉与排水)、路(田间道路)、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保)、电(农田输配电)、技(科技服务)、管(管理利用)八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

  第三,紧盯粮食生产首要目标,优化了建设分区,明确了分区域建设重点,要求科学设计建设内容,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提高建设质量。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实现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同时,《规划》还明确了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上一轮2011年-2020年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相比,《规划》更加突出产能保障,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亩均千斤、两季亩均吨粮”的口粮田;更加突出质量要求,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更加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成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提出各分区建设重点和分省建设目标任务。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管好用好才能充分发挥效益。“坚持依法严管,做到良田良用,是《规划》中提出的重要原则。”郭永田介绍,一是要严防高标准农田被占用,对确需占用的,要严格依法审批。对于经过依法审批的,要进行补建,确保高标准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要完善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确保农民种粮获得很好的收益,引导经营主体将高标准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三是要探索合理的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四是严禁将不达标的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到高标准农田。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工程设施管护,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与责任,确保工程设施良性运行。  

  多措并举保障《规划》落地实施

  如何切实推进《规划》落地实施,把蓝图化为现实,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邱天朝介绍,为推进《规划》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等的支持力度,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比如,确定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具体投资标准、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渠道,完善工程建设机制、建后管护机制等。

  姜大峪在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资金源头整合和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87.82亿元,同时推动地方通过多元化渠道安排88亿元,支持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抓紧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地方优化支出结构,并对成效较好、投入力度较大的地区实施激励。同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措并举保障《规划》的年度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张桃林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介绍,执行好《规划》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抓好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各地将按照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建设规划体系的要求,抓紧编制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明确本地区建设目标任务,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的地块。

  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包括建设、管理和后期的运营维护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尤其要加大对农田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土壤退化特别是盐碱化、酸化等治理,以及耕地质量提升、农田信息化管理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示范工作,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工程技术和装备。

  四是严格监督考核。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压实地方建设责任。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营监控和评价。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推动配强特别是县乡两级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

  六是强化资金保障。《规划》对加大建设投入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完善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和建设任务能够相适应。

 
(责任编辑:余瑶 陈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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